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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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渝寒

合伙人
办公地点:成都
职务:高级合伙人
电话:+86 28 8333 8385
传真:+86 28 8333 8385-888
邮箱:yuanyh@dehenglaw.com
工作语言: 中文
曾担任建筑央企法务部主任10年,自2010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建筑房地产领域纠纷研究,服务特点是将工程造价中的估、概、预、结、决算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能充分协助客户解决项目在造价中遇到的纠纷。
代表性项目
  • 代理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请四川省新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索赔金额3.2亿,得到人民法院支持2.5亿;
  • 代理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诉请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5700余万元,得到人民法院支持3500余万元,其中支持2700余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
  • 代理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诉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5000余万元。因案涉工程为EPC项目,为突破固定总价代理人穷尽证据,最终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固定总价外2100余万元。
  • 代理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太西煤集团金昌鑫华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鑫华焦化公司申请的对构筑物基础质量的鉴定中发现鉴定程序存在严重瑕疵,从而为委托人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 代理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与武汉东立光伏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东立光伏公司结算时要求按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随工程费下浮,代理人认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是强制性规定,随合同整体下浮的约定无效。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代理人观点,仅此一项为委托人挽回320余万元损失。
  • 代理委托人展*有限公司与中*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委托人在施工中遇到不利物质条件造成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中*建工坚持按原单价结算,在无相同或类似项目单价情况下,委托人要求应按合理成本与利润构成变更工作单价。最终得到人民法院支持,仅此一项为委托人挽回400余万元损失。
教育背景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4年)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执业背景
  • 袁渝寒律师于2012年筹建北京德恒(成都)事务所,以创始人之一成为合伙人。曾供职于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法务部10年,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房地产工作经验。曾先后为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荣誉/兼职
  •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调解员。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 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签发《四川省专业律师证书(建筑房地产)》(2020年4月)
研究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