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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卫鹏

律师
办公地点:杭州
职务:
电话:13456802408 / +86 571 8110 5835 / +86 571 8650 8080
传真:+86 571 8735 7755
邮箱:muwp@dehenglaw.com
工作语言: 中文
执业领域: 刑事
牟卫鹏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曾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及刑事法律服务项目数百起,其中不乏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部分案件取得了不起诉、重罪改轻罪、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缓刑等辩护效果,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
代表性项目
  • 代理云南“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代理叶某某诈骗案,获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
  • 代理丁某某诈骗案(套路贷),审查批捕阶段获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以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移送审查起诉,获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
  • 代理李某故意伤害案(轻伤一级),获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
  • 代理严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
  • 代理应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查批捕阶段获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撤回案件,作终止侦查决定;
  • 代理王某某骗取贷款案,获不起诉决定;
  • 代理方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审查批捕阶段获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决定(虚开的税额认定比《起诉意见书》减少三分之二多);
  • 代理周某某破坏生产经营一审被判二年案,二审改判部分事实不构成犯罪,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 代理丁某某合同诈骗案(1.5亿元);
  • 代理朱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从轻处罚(价税合计89亿元,有期徒刑15年);
  • 代理姜某某集资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改定性为非吸收公众存款(48.8亿元);
  • 代理尹某现货平台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改定性为非法经营,审判阶段获从轻判决;
  • 代理彭某运输毒品案,获减轻判决(20公斤,有期徒刑15年) ;
  • 代理边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审被判十五年案,二审改判十年;
  • 代理顾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变名开具油品发票),获减轻判决(价税合计3亿余,造成消费税损失1亿3670万元,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代理媒体广泛报道的南京“蓝莓投资”集资诈骗案;
  • 代理国内某知名大宗化工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现货诈骗案(全国首例有省级批文的地方交易场所高管团队被判刑);
  • 代理金华知名企业家陶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骗取贷款案,部分指控判定不构成职务侵占,整案获从轻判决;
  • 代理马某组织卖淫案(法定刑十年以上),获减轻判决(起诉书认定为主犯,法院采纳辩护观点改认定为从犯,七年六个月);
  • 代理王某某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恶势力团伙),审查起诉阶段拿掉寻衅滋事罪,审判阶段获从轻处罚;
  • 代理李某受贿案;
  • 代理张某某贪污案;
  • 代理“临融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代理李某故意杀人案(二死一重伤);
  • 代理叶某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 代理王某某强制医疗案;
  • 代理控告刘某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意见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 代理控告徐某某涉嫌重婚案;
  • 代理控告庄某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
教育背景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法学学士(2012)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执业背景
  • 牟卫鹏律师加入德恒前,历任某刑事专业所的部门主任、南京分所常务副主任、昆明分所主任。
荣誉/兼职
  • 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

  • 杭州律师新星奖

  • 第七届杭州律师论坛一等奖

  • 杭州市首届律师事务所辩论大赛团体冠军

  • 杭州市温州商会律师顾问团刑事部部长

  • 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近期代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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