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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助力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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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成功发行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 3+N 年,票面利率为5.72%,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银行,法律顾问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至此,2018年9月12日中建四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的30亿元中期票据已经全部成功发行。

中建四局初设于1962年,是“2018年度《财富》世界500强第23位”、“《财富》中国500强第3位”、荣获全球建筑行业最高信用评级的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68.SH)旗下全资子公司。中建四局注册资本51亿元,拥有4个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及机电安装、基础设施、装饰、钢结构、建筑幕墙等一级资质。业务涵盖房建、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投资建造等领域。

德恒在本项目中担任中建四局的专项法律顾问,组成由德恒广州办公室合伙人彭明致律师、业务合伙人梁轶律师为项目负责人,德恒广州洪健、陈妍斯、肖越慧、张晓彤、张胜兰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为中建四局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未来,德恒将一如既往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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