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襄助北京兴大医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

2019-04-04


2019年4月2日,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北京兴大医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兴大公司因经营不善,至2018年4月30日,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根据兴大公司的说明,该公司的核心项目“双环铂”若能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届时公司估值将会大幅提升,而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情形下,公司有希望恢复经营。2018年6月5日,兴大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通过向海淀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决议。海淀法院于2018年6月15日依法作出裁定受理兴大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2018年10月11日通过公开竞聘方式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案件管理人,并发布受理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截至2019年4月1日,共14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共计29笔债权,申报总额超过9亿元。 


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破专委负责人及兴大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负责人范利亚律师代表管理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汇报了管理人自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来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破专委委员周杰律师就兴大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修正情况及草案核心内容向债权人会议进行了说明。 


自兴大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至今,管理人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在债权审查、资产核查、起草重整计划草案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的成果,重整计划草案充分考虑和保障了兴大公司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此次兴大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德恒作为兴大公司重整案的主要负责人,受到法院以及债权人的高度认可,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微信图片_20190408094112_副本.jpg

相关律师

  • 范利亚

    合伙人

    电话:+86 10 5268 2888

    邮箱:fanly@dehenglaw.com

相关搜索

手机扫一扫

手机扫一扫
分享给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