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助力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引导基金联合发起

设立“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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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一期)完成合伙企业协议签署,成立深圳市瑞桐海洋产业基地建设结构优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期基金规模40亿元。基金采用结构化设计,整体规模远期将达到125亿元,全部投资于深圳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目前期围填海及土地熟化工程。一期基金地合伙人为农银投资、工银金晟、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宝安区政府引导基金、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市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目位于珠三角东岸中部、大空港规划区西北部,已获得国务院审查同意并取得国家海洋局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在建设过程中,深圳市牢牢把握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效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深圳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海洋新兴产业基地,是深圳市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全力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2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加强粤港澳合作,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德恒担任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引导基金的法律顾问,组成以德恒深圳合伙人苏启云律师、黄磊律师,丘海金律师、陈俐思律师助理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为其引导基金联合发起设立“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顺利实施提供了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相关律师

  • 苏启云

    合伙人

    电话:+86 755 8828 6488

    邮箱:suqy@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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