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律师参加第六届“刑辩十人”论坛,

聚焦“涉刑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保护”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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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8月9日,第六届“刑辩十人”论坛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专题研讨了“涉刑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保护”这一热点话题。


研讨会由“刑辩十人”论坛秘书长、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刑委会副主任程晓璐律师主持。来自法学界、律师界与人民网、新华网、法制日报、新京报、民主与法制、法律与生活周刊等媒体界朋友以及多位企业法务人员等近200人参加了本次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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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璐律师发言


程晓璐律师介绍了“刑辩十人”论坛的成立宗旨,回顾历届论坛活动主题以及本次论坛的议题及发起背景。历届论坛均聚焦于当下刑事司法实践当中的热点、难点、前沿以及突出的问题。“刑辩十人”论坛理性研讨,合理发声,积极呼吁,为推动我国刑事辩护及刑事法治事业的进步贡献点滴力量。


关于本届论坛议题的设立初衷,程晓璐律师指出,在过去司法实务界一直比较重视涉刑民营企业家的罪名辩护,对财产权利的保护关注较少,然而民营企业家一旦涉刑,毁掉的往往是整个企业,甚至家族都受牵连。近年来,尽管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两高一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民营企业家产权保护的意见,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制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个别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利用公权力来侵害涉刑企业家的财产权利,违法超范围的“查扣冻”时有发生,民营企业以及企业家的财产权利的保护面临着诸多制度瓶颈与法律问题,亟待研究、探索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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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峰律师发言


德恒律师事务所刑委会负责人王兆峰律师就企业家财产权保护提出以下几点问题及相应建议:第一,企业家人身保护问题,首先应当加强对涉刑企业家人身羁押必要性审查,即使必须羁押,在羁押过程中应对这类案件会见权做特殊的保护,例如,在不影响刑事案件的前提下,应该允许律师传递签署涉及企业运营的相关文书;第二,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范围问题,关于超范围查扣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扩大查扣冻的财产范围,另一种是把涉案财产范围无限扩大解释。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对于财产的强制措施没有任何的诉讼或者准诉讼的制约,所以应该在制度层面做出变革创设;第三,对财产的强制措施执行方式不规范,如搜查的合法性和客观性不能得到保证,对被强制措施的财产保管和处置不当,为此应当建立比较客观中立的机构,对涉案的财物进行专门的保管和处置;第四,民营企业涉案后由相关的办案单位指定代管托管,有些由没有经验的政府官员代管,有些托管给原来与该企业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均对企业的生存十分不利。所以必须规范托管代管的程序,公开代管托管人员的遴选;第五,案件审理往往围绕人身责任问题进行,对财产部分模糊化,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很难保护财产权。为此在法庭上应当对财产权展开辩论,在判决书中将其明确化。


在进行了四个多小时的研讨交流之后,第六届“刑辩十人”论坛圆满落幕。

相关律师

  • 程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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