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助力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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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股份”)出具《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9号),旭升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旭升股份的前身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5日,旭升股份发行的A股股票于2017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3305)。旭升股份主要从事热成型压铸和锻造的精密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和工业铝合金零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和传统汽车行业及其他机械制造行业。为特斯拉、长城、采埃孚、宁德时代、北极星、江淮、蔚来、麦格纳等国际知名整车厂及一级供应商的合作伙伴。2014年,旭升股份荣获特斯拉“杰出合作伙伴”称誉。


德恒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法律顾问,组成由合伙人高慧律师为项目负责人,阮芳洋律师、徐成龙律师助理等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为本项目提供了专业、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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