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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师为众泰经销商债权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圆满实现重整目标

2022-01-05


此前,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宜昌众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昌源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荆门众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销”)破产清算一案。德恒作为全国八十余家众泰汽车经销商(即众泰汽销债权人)律师,组建了以合伙人董学明律师、韩立伟律师、康静律师为成员的法律服务项目组,为众泰汽销部分经销商债权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经过项目组律师的研判,鉴于众泰销售公司作为众泰汽车产业体系的组成部分,未形成与负债相对应的资产,并结合破产案件的特殊性,项目组律师工作重点是为签约债权人维权提供法律支撑,确定了“避免众泰销售公司单独破产清算,力求实现清算转重整、与上市公司众泰汽车一并重整的程序安排,实现经销商债权人公平受偿”的合同目标。


项目组律师经过对案情的专业分析,明确提出众泰销售作为众泰汽车旗下整车销售、质保及售后服务的市场主体,是众泰汽车及浙江众泰、江南制造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来源。众泰销售的销售收入、经销商的销售返利、经销商履行三包责任和售后服务业务费用的结算、借用经销商的敞口额度、经销商所交各类保证金都会在众泰汽车及各级子公司间形成关联交易,众泰销售并没有形成与其业务收入和负债相匹配的有效资产,区分这些关联交易和内部往来形成的债权债务需要较高成本。众泰汽车及各级子公司资产和负债相互关联,合并重整或协调审理更符合众泰汽车及各级子公司的业务模式,也更有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为实现合同目标,项目组律师通过多层次不间断的反映,强化经销商债权人的诉求,先后起草递交了《关于敦促众泰股份落实众泰汽车三包责任的申请》、《落实众泰汽车三包责任主体的沟通函》《关于破产清算案有关问题的初步法律意见》《关于破产清算案程序问题的书面意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问单》《行使取回权通知书》、《关于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函》、《关于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的建议方案》、《律师与法院管理人沟通情况说明》、《诉请意见书》、《专项审计督促函》、《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意见暨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联名提议》、《会后沟通提纲》等法律文件,项目组律师先后为签约经销商债权人制定了债权申报指引、债权人会议参会指引、债权核查异议指引,并就相关程序中的具体环节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2021年11月30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做出了清算转重整裁定,并批准了众泰销售与众泰汽车及其子公司统筹重整的重整计划,并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至此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目标圆满实现,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客户的满意和好评。


德恒在企业拯救与破产领域专注于为困境企业提供拯救与重整、为重整投资人、为企业债权人等主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在企业债务重组、破产重整、行政清理、强制清算、重组上市、并购融资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德恒石家庄办公室以为客户取得利益最大优化成果为目标,将持续为在破产程序中的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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