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探索

2021公益慈善新规综述(上)

2021-11-24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善时代,家族慈善在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体系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有必要以独立专题对2021年公益慈善政策新规进行综述回顾。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后,“第三次分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热议。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11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明确“共同富裕”目标。从功能价值角度来讲,家族慈善不仅是社会进步的有力保障,也是家族传承的必经之途,例如培育价值观传承人、财富保值增值、事业持续发展、形成社会网络、传承家族文化等。浙江大学11月16日发布的《共同富裕背景下的财富管理与传承》白皮书,将2021年界定为“财富向善元年”。


以下,我们从公益慈善理念、公益慈善组织、公益慈善税制、公益慈善监管和公益慈善立法展望等五方面,基于浙江视角对2021年公益慈善领域政策法规进行回顾。总体来讲,可以概括为“共同富裕与第三次分配、‘十四五’规划、清理整顿规范、《慈善法》修订准备”等年度特色,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即将迎来大发展时期。


公益慈善理念


(一)社会治理


4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调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将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二)共同富裕示范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浙江省先行先试、作出示范,明确了2025年、2035年的“两阶段目标”。在《意见》第三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


随后,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其中提出全面打造“善行浙江”。要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公益慈善组织,提升公益慈善基地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公益慈善组织设立信托专户,对慈善信托给予政策支持。打造全省统一的慈善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蜂巢式”浙商公益慈善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公益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发扬“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打造以“慈善公益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推动互联网慈善,打造智慧慈善,规范网络募捐活动。完善慈善组织监管制度,借助区块链技术对慈善捐赠开展全流程智慧监管,打造为民慈善、阳光慈善。


作为配套方案,9月15日浙江省民政厅制定了《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民办〔2021〕166号),到2025年全省慈善组织总数达到1200家,慈善信托资金规模突破15亿元,“慈善一日捐”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率达90%以上,高水平建成人人慈善标杆区。一是健全慈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群众基础。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慈善组织完成登记和认定时同步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制定出台荣誉、待遇、优待等慈善褒奖制度,定期开展“浙江慈善奖”评选,推动市、县(市、区)设立慈善奖。加快慈善组织发展,引导支持更多企业参与设立慈善基金,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实现公益慈善各领域全覆盖。推动市级慈善总会和有条件的县级慈善总会向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转型发展。实施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对接慈善资源等功能。二是推动慈善模式创新。支持互联网公益慈善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指尖公益”“链上公益”,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建立慈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增强慈善公信力和透明度。拓展慈善捐赠方式,探索产权、股权、专利、技术、有价证券捐赠等新型捐赠方式。大力推动慈善信托、冠名基金等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出台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探索慈善组织设立慈善信托专户。大力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将参与慈善和志愿服务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人人慈善”良好氛围。三是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加快全省慈善信息系统建设,并与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慈善资源供需对接机制,实现社会慈善资源与救助帮扶需求的有效链接。引导慈善资源在地区间合理流动,鼓励慈善资源支持26县和革命老区的养老、救孤、助残、教育、医疗等领域,打造慈善帮扶困难弱势群体的品牌项目。支持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与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公益资源惠及均等化、分配精准化。四是加快福彩转型发展。探索发行销售管理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深化供给侧改革,优化渠道布局,严格市场管理,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综合效能,推进福彩事业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提升“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打造浙江福彩公益品牌。充分利用新技术创新发展销售新模式,争取发行共同富裕主题专项彩票。


7月10日,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方面,要推进市、区县(市)两级慈善基金建设,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巩固提升“春风行动”等品牌影响力,探索“互联网+慈善”模式,打造“接收捐赠、链接资源、居民互助、阳光公开”的全市慈善公益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慈善+金融”创新,支持公益创投、网络众筹、慈善信托、公益拍卖等新型公益模式规范发展,开展以“慈善一日捐”等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不断壮大“钱塘善潮”。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回报社会。扎实推进诚信红会建设,提升社会爱心汇聚、慈善筹资动员、应急救援等保障力和公信力。


(三)“十四五”规划


5月24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发〔2021〕51号)。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方面,一是积极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改工作,出台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同慈善事业制度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慈善力量积极参与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健全慈善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二是鼓励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发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激励扶持政策落地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鼓励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健全慈善表彰制度,鼓励社会公众、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公信力。优化完善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制度,加强慈善活动监督,规范慈善主体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健全促进互联网慈善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监管体系,加大互联网慈善支持引导力度,激励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督促指导互联网募捐平台透明化、规范化发展。


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方面,要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和社会参与平台建设。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推进志愿服务标准制定和宣贯,协同推进志愿服务激励褒扬、保险保障等制度建设,配合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强化志愿服务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协同。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管理,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机构和城乡社区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3月3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印发《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92号)。“十三五”时期,浙江省共有登记社会组织71299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3万个。慈善参与氛围更加浓厚,慈善组织达970个。慈善信托73单,资金规模10.23亿元,位列全国第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更加规范有序,持证社会工作者9.8万人。“十四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解决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推进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创新慈善活动方式,丰富慈善帮扶内容。推动“互联网+慈善”发展,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建立和完善慈善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健全慈善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全省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和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慈善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慈善行为,形成慈善行业自律机制。到2025年,慈善组织总量达到1200家,基本形成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新疆、西藏等地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帮扶水平。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与保障措施,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 等创新实践,引导志愿服务力量扎根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服务。更新福利彩票发展理念,优化游戏结构,完善渠道布局,强化技术保障,推进品牌建设,严格市场管理,加快从增点扩面的速度规模型向提质增效的质量创新型转型。


具体来讲,以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的公益慈善先行计划为抓手。一是构建慈善发展新格局。充分运用慈善基地撬动效应,在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弘扬慈善文化、对接慈善资源、人才队伍培养、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每年孵化“百家”慈善组织,推选“百个”慈善品牌项目,打造“百名”慈善领军人物。二是发展智慧慈善。加强数字技术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慈善服务“码上办”应用系统,完善慈善服务体系,提升慈善救助水平,畅通慈善供需对接渠道。三是打造崇善行善浙江品牌。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组织“浙江慈善奖”评选表彰,定期举办“西湖论善”“之江公益沙龙”论坛,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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